| 关于尽快办理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的紧急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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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24 15:16 文章来源: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为整顿和规范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秩序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规定,县政府决定对我县酒类流通市场进行整顿规范,所有在我县辖区内从事酒类商品运输、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1日前内持《卫生许可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,到濮阳县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办理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,方可从事酒类商品批发、零售。逾期不办理的,我们将按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由我局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,并向社会公告。办理地点:濮阳县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,国庆路东段(二路车站向东)三金集团对面(原商业局院内),联系电话:3215120 |